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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让公交车不再“惊魂”

作者: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9-04-09

  “感谢你们的检察建议,为我们堵住了安全漏洞,‘公交惊魂’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公交总站内,江都区交通运输局和公交公司负责人一边向检察官展示新安装的驾驶室隔离门,一边诚恳地说。

  2018年12月5日,在江都武坚镇开往城区的一辆公交车上,乘客李某突然冲到司机身旁,要求停车。由于未到站点,司机断然拒绝,哪知李某伸手便抢方向盘,致使车头猛地一歪,冲向绿化带。幸亏司机紧急刹车,才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案件移送至江都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也和全车乘客一样,被李某的行为惊出了一身冷汗。“为了一己之利,竟然置公众安全于不顾,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今年2月28日,经江都区检察院起诉,李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官以为这只是一起偶然个案。就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江都区又连续发生四起相似案件。起因除了像李某一样要求中途停车,还有的是在站台外招手拦车未遂,上车后即对司机进行殴打或抢夺方向盘。其中一名司机被打中眼部引起视线模糊,车辆冲至马路对面,险些酿成大祸。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犹在耳边,江都区域却为何仍然屡发此案?经过走访与调查,检察官发现,2018年以来江都区公交公司对部分乡镇公交站点和运行线路作了调整,但一些群众对此不了解,导致中途要求下车情况时有发生;随着公交管理制度的不断严格,以往在乡镇路边招手停车的现象不再允许,部分群众对此不适应;公交车内未安装司乘人员物理隔离装置等。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公交安全问题,避免重庆悲剧再次上演,2月14日,江都区检察院向该区交通运输局和公交公司分别送去《检察建议书》,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中肯建议:在公交站点、运行线路作出调整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公之于众;在公交车驾驶室加装物理隔离装置;在公交车内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语,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短片,提高群众的守法乘车意识;在公交车内安装与110指挥中心联网的一键报警装置;通过有效培训和演练,增强司机应急处置与乘客纠纷的能力。同时要求对方单位在十五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江都区交通运输局和公交公司收到建议后十分重视,2月22日便向江都区检察院作出了书面回复,表示已对建议逐一进行整改。其中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安装物理隔离装置问题,公交公司表示,已要求新采购公交车的生产厂家安装防护隔离门,旧公交车的加装工作也即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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