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政府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对在佛山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
补助内容包括(不重复补贴):
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辆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客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通知》称,补贴措施自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负责制定执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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