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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政策力度有所减弱 续推1股

作者:贾元帝  信息来源:申银万国    发布日期:2012-04-11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稿出台,后续各方面仍待细化。4月10日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条例》正式稿。《条例》正式稿基本延续《草案》的整体思路,从资金来源、运营主体、校车驾驶、校车质量、校车行车乘车安全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后续校车安全标准、资金补贴政策有望陆续出台并进一步细化,推动未来专业校车市场发展。

    关注变化。相比之前的《草案》,正式稿对于专业校车推行的整体力度有所减弱。我们认为最为主要的两点变化在于:一、正式稿中未限定专用校车三年“缓冲期”,而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推行进度。二、正式稿中将专业校车的服务对象主要限定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而对幼儿园学生则以鼓励就近入园或由家长接送为主。

    取消三年“缓冲期”限制,短期内对专用校车推行影响有限。我们把专用校车的需求划分更新需求及新增需求,当前作为校车运营的普通客车的保有量大约为25万辆左右,我们认为这一部分校车的更新需求在三年内不会因为缓冲期的延长而发生变化。对于新增需求的分析,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专用校车的推行是大势所趋,未来中小学生校车必定全部为专用校车;中央政府取消三年“缓冲期”的限制,转为让地方政府自己设置过渡期。而地方政府碍于降低事故和保障学生安全等各种压力,对原先三年过渡期的限制不会放得非常宽泛。同时,一般短途客车的更新周期为6-8年,明显长于公路客车,地方政府如果新购置一般客车作为校车用途,那么在其服役期内,将有很大概率需要再次购买专用校车。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在未来补贴逐步到位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各地方政府将偏向于一步到位去购买专用校车。

    正式稿中明确专业校车的服务对象主要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但并未限制幼儿园专用校车的推广。正式稿在附则中鼓励幼儿园学生就近入园或由家长接送,同时明确规定如果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必须使用专用校车。我们认为当前乡镇及偏远地区幼儿园密度仍然偏低,实现大范围就近入园的可能比较有限,专用校车潜在需求短期内不会消除。

    预计全年校车销量实现3万辆左右,继续推荐宇通客车。12年1-2月全国校车销量实现4577辆。3月份销量有所放缓,预计一季度整体销量为5-6千辆,全年销量为3万辆左右。1-2月份宇通校车销量为1856辆,市场份额高达40.6%。我们认为宇通校车在质量、品牌认可度及营销能力方面均有较强优势,伴随校车市场逐步推行,其市场份额将实现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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