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校车政策

《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出台 须使用专用校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

作者:  信息来源:陈小兵    发布日期:2013-01-21

    日前,省政府正式出台了《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

    《规定》所称的校车,是指按照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和学前教育幼儿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校车应当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并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志,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并指出,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9月1日起,我省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使用按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作的专用校车。

新闻关键词:

动态信息其它相关新闻

新闻专题

更多>>

金龙客车服务2016厦门

大金龙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企... 更多>>

亚星新能源客车专题报道

纵观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虽整体增长乏力,但新能源... 更多>>

大金龙第六次出征比利时客

2015年10月,第23届Busworld Ko... 更多>>

金旅第5万辆客车出口以色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复苏持续乏力、中国经济进入转型... 更多>>

最新图片

Copyright 2004-2022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442号 京ICP备14048454号-2
版权所有:客车信息网 主办单位:北京国脉中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欢迎投稿意见建议诚聘精英联系我们